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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掖市甘州区为规范村级干部管理考核机制,健全稳定村级干部队伍,近日出台了《甘州区村级干部管理办法》,激发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勇于担当的责任意识,力争在乡村振兴的赛道上跑出发展“加速度”。
《甘州区村级干部管理办法》有10章59条,明确规定了村干部职责任务,选拔任用条件,教育培训措施,日常管理细则,监督约束机制,考核激励办法,责任追究制度和后备干部培养。
《办法》规定:新选任村级干部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,特别优秀的,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。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,选配3名村级干部,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,选配4名村级干部。提倡村“两委”委员交叉任职和村级干部兼任社长。村上每天至少安排1名村干部在村值班,确保群众有事随时找得到人,突发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。
村级干部年报酬补助标准不低于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,社干部年报酬补助标准按村级干部年报酬补助标准的30%确定。村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的,每年按不低于4.5万元确定;其他村级干部每年按不低于3万元确定;在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,可按照村干部平均报酬30%的比例发放生活交通补贴(750元/月);公开招聘的跨村任职村文书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补贴;村级干部兼任社(组)干部的,可享受社(组)干部报酬50%的误工补助,村级干部原则上最多兼任一个职务。对集体经济收入超过20万元的村,允许按照不超过当年集体经济收入新增部分的10%提取奖励资金,奖励标准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由乡镇党委审批确定。
村干部依照《甘肃省村级干部养老保险试行办法》相关规定办理养老保险,有条件的可为现任村级干部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。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、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常态化机制,打通村干部向上“通道”。村级干部后备人选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,高中以上文化程度。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选按不少于1:2比例、其他村级干部后备人选按照村“两委”班子职数1:1比例进行储备培养。
文丨奔流新闻通讯员付聪林 记者曹勇